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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13 02:40:0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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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心得
体会
【仅供学习参考,切勿通篇使用!】
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心得体会【一】
多少年来,教师惩罚不听话的孩子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作为
我们八十、九十年代出生的人来说,哪一个不是从小在父母和教师
的“棍棒”之下成长起来的?我清楚记得小时候家长会以诚心诚意的
口吻请求我的老师:“李老师啊,孩子不听话就辛苦您使劲打,要
一直打到听话为止……”老师是真的听取了家长的意见。但是我很
感激我的家长和我的老师,是他们精心的付出才有了今天健康完整
的我。
后来,不知是谁提出所谓的“赏识教育”,说什么“好好子都
是夸出来的”,孩子在家要父母夸、爷爷奶奶夸、姥姥姥爷夸、七
大姑八大姨夸,在学校要老师夸、同学夸……我认为这些言论都是
没有科学的理论依据的,但是很多家长都信以为真了。您试想,一
个孩子整天被夸赞声音包围着,他的心智能健康地发展吗?他们得到
真正的快乐吗?他们能独自承担现实生活给他们带来的压力吗?他们
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祖国栋梁之材吗?他们一旦在校遇到挫折或者被老
师批评就会抑郁,就会寻死觅活,更有甚者,家长会追到学校问责
教师,甚至殴打老师……这样荒唐至极的事情屡见不鲜。导致广大
教师们整日“提心吊胆”,不敢充分自主管理学生,生怕给自己招
来“祸患”……这一切都是不良教育风气造成的,为什么会有这些
不良的教育风气呢,因为教师的手中没有了“戒尺”,教师说话变
得不“硬气”了,教师俨然成了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了。
2021 年 12 月 23 日,教育部颁发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
行)》,规则中明确规定了中小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
程中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对于广大教师朋友来说,真是“教师拥
有惩戒权,翻身农奴把歌唱”了。
针对规则的颁布,我表示赞成。这条规则让广大教师朋友在行
使惩戒权时有据可依,有法可依。而且此规则所称的教育惩戒,是
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
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
育行为”。由此可见,规则的制订是以为了“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
的行为”而制定的,真正做到了“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但是“惩戒”不等同于“惩罚”。我认为“惩戒”的重点应该
落在“戒”上,是教育者通过合情合理合法的手段或者方式让学生
引以为戒,“戒”掉坏毛病,养成好习惯。而“惩罚”的落脚点是
在“罚”上,如体罚、变相体罚、身体上的惩罚和心灵上的惩罚等。
规则的第十二条中也做了明确的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
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等八条不当行为”。这也是在给
“惩戒”与“惩罚”之间划出了一条清晰的分界线。我们广大教师
在行使惩戒权时也得严格把二者区分开来,不要混淆二者。
就算教师对规则的内容烂熟于心,那么在行使惩戒权的时候就
不会再一次的“引火上身”了吗?是否会有家长为了护短再一次的
“强词夺理”呢?比如把教师对孩子的“语言劝导”说成“当众侮辱”
他的孩子,把教师让孩子做的“书面检讨”说成是对孩子的“千字
文变相体罚”等。
从这一点出发,我觉得在规则正式执行前还得扭转家长的育儿
观念。要让家长明白老师都是全心全意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才这么
做的,要让家长明白我们成年人的世界要遵纪守法,孩子从小更是
要有规则意识、法治意识,自己孩子在校违反了校纪校规就要按照
规定进行惩戒,孩子必须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起应有的责任。“规则
意识”“法制意识”不仅要深入孩子们的心灵,更要让它深入家长
们的心中。这才是教师能够有效顺利行使教育惩戒权的可靠前提。
规则中的第四条说到“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
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
过错程度相适应”。其中“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这句话让我想到了一个影视片段,大致内容是这样的:
老和尚带着小和尚过着安静的生活,一天小和尚在水边玩耍,
看到青蛙,就把一块石头绑在青蛙的身上,看到青蛙挣扎游水,小
和尚开心极了;小和尚看到小鱼...
体会
【仅供学习参考,切勿通篇使用!】
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心得体会【一】
多少年来,教师惩罚不听话的孩子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作为
我们八十、九十年代出生的人来说,哪一个不是从小在父母和教师
的“棍棒”之下成长起来的?我清楚记得小时候家长会以诚心诚意的
口吻请求我的老师:“李老师啊,孩子不听话就辛苦您使劲打,要
一直打到听话为止……”老师是真的听取了家长的意见。但是我很
感激我的家长和我的老师,是他们精心的付出才有了今天健康完整
的我。
后来,不知是谁提出所谓的“赏识教育”,说什么“好好子都
是夸出来的”,孩子在家要父母夸、爷爷奶奶夸、姥姥姥爷夸、七
大姑八大姨夸,在学校要老师夸、同学夸……我认为这些言论都是
没有科学的理论依据的,但是很多家长都信以为真了。您试想,一
个孩子整天被夸赞声音包围着,他的心智能健康地发展吗?他们得到
真正的快乐吗?他们能独自承担现实生活给他们带来的压力吗?他们
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祖国栋梁之材吗?他们一旦在校遇到挫折或者被老
师批评就会抑郁,就会寻死觅活,更有甚者,家长会追到学校问责
教师,甚至殴打老师……这样荒唐至极的事情屡见不鲜。导致广大
教师们整日“提心吊胆”,不敢充分自主管理学生,生怕给自己招
来“祸患”……这一切都是不良教育风气造成的,为什么会有这些
不良的教育风气呢,因为教师的手中没有了“戒尺”,教师说话变
得不“硬气”了,教师俨然成了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了。
2021 年 12 月 23 日,教育部颁发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
行)》,规则中明确规定了中小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
程中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对于广大教师朋友来说,真是“教师拥
有惩戒权,翻身农奴把歌唱”了。
针对规则的颁布,我表示赞成。这条规则让广大教师朋友在行
使惩戒权时有据可依,有法可依。而且此规则所称的教育惩戒,是
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
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
育行为”。由此可见,规则的制订是以为了“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
的行为”而制定的,真正做到了“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但是“惩戒”不等同于“惩罚”。我认为“惩戒”的重点应该
落在“戒”上,是教育者通过合情合理合法的手段或者方式让学生
引以为戒,“戒”掉坏毛病,养成好习惯。而“惩罚”的落脚点是
在“罚”上,如体罚、变相体罚、身体上的惩罚和心灵上的惩罚等。
规则的第十二条中也做了明确的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
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等八条不当行为”。这也是在给
“惩戒”与“惩罚”之间划出了一条清晰的分界线。我们广大教师
在行使惩戒权时也得严格把二者区分开来,不要混淆二者。
就算教师对规则的内容烂熟于心,那么在行使惩戒权的时候就
不会再一次的“引火上身”了吗?是否会有家长为了护短再一次的
“强词夺理”呢?比如把教师对孩子的“语言劝导”说成“当众侮辱”
他的孩子,把教师让孩子做的“书面检讨”说成是对孩子的“千字
文变相体罚”等。
从这一点出发,我觉得在规则正式执行前还得扭转家长的育儿
观念。要让家长明白老师都是全心全意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才这么
做的,要让家长明白我们成年人的世界要遵纪守法,孩子从小更是
要有规则意识、法治意识,自己孩子在校违反了校纪校规就要按照
规定进行惩戒,孩子必须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起应有的责任。“规则
意识”“法制意识”不仅要深入孩子们的心灵,更要让它深入家长
们的心中。这才是教师能够有效顺利行使教育惩戒权的可靠前提。
规则中的第四条说到“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
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
过错程度相适应”。其中“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这句话让我想到了一个影视片段,大致内容是这样的:
老和尚带着小和尚过着安静的生活,一天小和尚在水边玩耍,
看到青蛙,就把一块石头绑在青蛙的身上,看到青蛙挣扎游水,小
和尚开心极了;小和尚看到小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