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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7-13 02:16:02 发布

最新教师学习教育惩戒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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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教师学习教育惩戒心得体会
多少年来,教师惩罚不听话的孩子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作为我
们八九十年代出生的人来说,哪一个不是从小在父母和教师的“棍棒”
之下成长起来的?我清楚记得小时候家长会以诚心诚意的口吻请求
我的老师:“李老师啊,孩子不听话就辛苦您使劲打,要一直打到听
话为止……”老师是真的听取了家长的意见。但是我很感激我的家长
和我的老师,是他们精心的付出才有了今天健康完整的我。
后来,不知是谁提出所谓的“赏识教育”,说什么“好好子都是
夸出来的”,孩子在家要父母夸、爷爷奶奶夸、姥姥姥爷夸、七大姑
八大姨夸,在学校要老师夸、同学夸……我认为这些言论都是没有科
学的理论依据的,但是很多家长都信以为真了。您试想,一个孩子整
天被夸赞声音包围着,他的心智能健康地发展吗?他们得到真正的快
乐吗?他们能独自承担现实生活给他们带来的压力吗?他们能成为
顶天立地的祖国栋梁之材吗?他们一旦在校遇到挫折或者被老师批
评就会抑郁,就会寻死觅活,更有甚者,家长会追到学校问责教师,
甚至殴打老师……这样荒唐至极的事情屡见不鲜。导致广大教师们整
日“提心吊胆”,不敢充分自主管理学生,生怕给自己招来“祸
患”……这一切都是不良教育风气造成的,为什么会有这些不良的教
育风气呢,因为教师的手中没有了“戒尺”,教师说话变得不“硬气”
了,教师俨成了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了。
2021 年 12 月 23 日,教育部颁发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

行)》,规则中明确规定了中小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
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对于广大教师朋友来说,真是“教师拥有惩戒
权,翻身农奴把歌唱”了。
针对规则的颁布,我表示赞成。这条规则让广大教师朋友在行使
惩戒权时有据可依,有法可依。而且此规则所称的教育惩戒,是指
“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
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
为”。由此可见,规则的制订是以为了“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的行为”
而制定的,真正做到了“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但是“惩戒”不等同于“惩罚”。我认为“惩戒”的重点应该落
在“戒”上,是教育者通过合情合理合法的手段或者方式让学生引以
为戒,“戒”掉坏毛病,养成好习惯。而“惩罚”的落脚点是在“罚”
上,如体罚、变相体罚、身体上的惩罚和心灵上的惩罚等。
规则的第十二条中也做了明确的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
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等八条不当行为”。这也是在给“惩
戒”与“惩罚”之间划出了一条清晰的分界线。我们广大教师在行使
惩戒权时也得严格把二者区分开来,不要混淆二者。
就算教师对规则的内容烂熟于心,那么在行使惩戒权的时候就不
会再一次的“引火上身”了吗?是否会有家长为了护短再一次的“强
词夺理”呢?比如把教师对孩子的“语言劝导”说成“当众侮辱”他
的孩子,把教师让孩子做的“书面检讨”说成是对孩子的“千字文变

相体罚”等。
从这一点出发,我觉得在规则正式执行前还得扭转家长的育儿观
念。要让家长明白老师都是全心全意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才这么做的,
要让家长明白我们成年人的世界要遵纪守法,孩子从小更是要有规则
意识、法治意识,自己孩子在校违反了校纪校规就要按照规定进行惩
戒,孩子必须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起应有的责任。“规则意识”“法制意
识”不仅要深入孩子们的心灵,更要让它深入家长们的心中。这才是
教师能够有效顺利行使教育惩戒权的可靠前提。
规则中的第四条说到“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
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
度相适应”。其中“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这句话
让我想到了一个影视片段,大致内容是这样的:
老和尚带着小和尚过着安静的生活,一天小和尚在水边玩耍,看
到青蛙,就把一块石头绑在青蛙的身上,看到青蛙挣扎游水,小和尚
开心极了;小和尚看到小鱼,又把石头拴在小鱼的背上,看到小鱼艰
难地游着,小和尚开心极了;小和尚又看到一条小蛇,又把石头绑在
小蛇的身上……老和尚在高处的岩石上打坐,目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