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9.35 KB
- 2023-07-11 21:08:01 发布
- 1、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2、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民法典》个人学习心得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民法典》个人学习心得
7 篇《民法典》个人学习心得 篇一 2020 年 5 月 28
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从此,我们迈入民法典时代。新编纂的民法
典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
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七编。民法典是对过去民事单行法以及
司法解释的传承继受和创新发展,一些与时俱进的新理念也
体现在民法典中。民法典的变化还体现在,基于立法严谨性
的技术要求,对过去民事单行法和司法解释中表述不够清楚
或者不够准确的规定进行了非实质性修正;
基于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对其部分内容进行了实质性
修改。非实质性修正主要包括概念使用与语言表述的改变,
部分法律条文中个别词语的改变,句子前后标点符号的改变
等。作为我们法律人,不但要关注民法典中的实质性修改,
还要关注非实质性修正。下面就民法典中的部分非实质性修
正谈几点学习心得:
民法典对过去民事单行法和司法解释部分法律条文中
的“要求”一词修改为“请求”。立法机关之所以把“要求”
一词修改为“请求”一词,这说明“要求”和“请求”二词
的含义肯定不一样,二者有细微的差别。“要求”是指提出
具体愿望或条件,希望得到满足或实现。而“请求”是指提
出要求,希望得到满足。“请求”含有处于被动地位的意思,
希望别人能按自己的意思办。而“要求”是自己处于主动地
位,带有命令似的口吻。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除了通过
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用“请求”一词外,立法机关用的都是
“要求”一词。看来,在立法者眼里,家事是可以天经地义
的“要求”。除了家事外,要么“要求”,要么“请求”。不
过有意思的是在民法典继承编中,“请求”一词只出现了一
次,“要求”一词一次也没有出现。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一百一十四条中个别语句的表述进行了调整。《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
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
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而民法典第五百八
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
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
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第一
百一十四条中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只是表达了当事人有请求的权利,至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
构是支持还是不支持当事人的请求这层意思并没有表达出
来。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中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就表达出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
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支持也可以不支持这层意思来。这前后
的变化体现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表述的更清楚。
以上摘出的只是民法典非实质性修正中的一小部分,个
人的理解可能有不到位的地方。民法典的学习是一个长期的
过程,先理解吃透民法典后再运用到实务中去,在实务中成
熟运用民法典也需要一个过程。
篇二 刚刚结束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将于 2021 年 1 月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民法典》作为社会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的立法表达。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呼应了我国国情的现实需要,通过具体规范,实现国家治理
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民法典》的颁布,是维护人民
权益的客观需要,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
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都
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的颁布,让公民更有
尊严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生命权、
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婚姻
自由权,还有各种各样的财产权利等等,标志着我们国...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民法典》个人学习心得
7 篇《民法典》个人学习心得 篇一 2020 年 5 月 28
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从此,我们迈入民法典时代。新编纂的民法
典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
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七编。民法典是对过去民事单行法以及
司法解释的传承继受和创新发展,一些与时俱进的新理念也
体现在民法典中。民法典的变化还体现在,基于立法严谨性
的技术要求,对过去民事单行法和司法解释中表述不够清楚
或者不够准确的规定进行了非实质性修正;
基于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对其部分内容进行了实质性
修改。非实质性修正主要包括概念使用与语言表述的改变,
部分法律条文中个别词语的改变,句子前后标点符号的改变
等。作为我们法律人,不但要关注民法典中的实质性修改,
还要关注非实质性修正。下面就民法典中的部分非实质性修
正谈几点学习心得:
民法典对过去民事单行法和司法解释部分法律条文中
的“要求”一词修改为“请求”。立法机关之所以把“要求”
一词修改为“请求”一词,这说明“要求”和“请求”二词
的含义肯定不一样,二者有细微的差别。“要求”是指提出
具体愿望或条件,希望得到满足或实现。而“请求”是指提
出要求,希望得到满足。“请求”含有处于被动地位的意思,
希望别人能按自己的意思办。而“要求”是自己处于主动地
位,带有命令似的口吻。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除了通过
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用“请求”一词外,立法机关用的都是
“要求”一词。看来,在立法者眼里,家事是可以天经地义
的“要求”。除了家事外,要么“要求”,要么“请求”。不
过有意思的是在民法典继承编中,“请求”一词只出现了一
次,“要求”一词一次也没有出现。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一百一十四条中个别语句的表述进行了调整。《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
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
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而民法典第五百八
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
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
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第一
百一十四条中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只是表达了当事人有请求的权利,至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
构是支持还是不支持当事人的请求这层意思并没有表达出
来。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中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就表达出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
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支持也可以不支持这层意思来。这前后
的变化体现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表述的更清楚。
以上摘出的只是民法典非实质性修正中的一小部分,个
人的理解可能有不到位的地方。民法典的学习是一个长期的
过程,先理解吃透民法典后再运用到实务中去,在实务中成
熟运用民法典也需要一个过程。
篇二 刚刚结束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将于 2021 年 1 月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民法典》作为社会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的立法表达。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呼应了我国国情的现实需要,通过具体规范,实现国家治理
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民法典》的颁布,是维护人民
权益的客观需要,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
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都
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的颁布,让公民更有
尊严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生命权、
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婚姻
自由权,还有各种各样的财产权利等等,标志着我们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