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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9-05 11:40:0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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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创先争优的科学评价体系和长效机制【正 文】 新一轮的“创先争优”活动目前正在全国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创先争优”是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的一项活动;是在基层党组织中广泛开展并富有成效的一种形式。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在新形势下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调动广大党员积极性的需要。要使这项活动长期、深入、持久的进行下去,发挥实质性效果,达到预期的目标,需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和长效机制。那么,如何建立健全创先争优的科学评价体系和长效机制呢?具体来说,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构建“创先争优”活动的的领导机制 领导机制则是保障领导过程得以顺利有序进展的体制和制度。如果把领导过程比作路上行驶的汽车,那么领导机制就是指挥交通的信号灯和提供路线的导航仪。“创先争优”活动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也是一个需要被领导以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创先争优”活动一旦失去领导,必然是无方向和无目标的,因此,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是形成“创先争优”活动有效运行机制的重要组织保证。我们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领导者,同时也是“创先争优”活动的直接领导者,这就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领导艺术上加强和改进党对“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 在政治上,各级党政部门的领导者要严格贯彻中央的各项重大方针政策,并正确和熟练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引导和教育基层党员,使广大党员在认识上和行动上与中央的步调和精神保持一致。 在思想上,要明确现阶段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紧迫性和重大意义,要把“创先争优”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来抓,各级党委都要负起这个责,要制定中长期目标,要统一部署,周密规划,拿出一套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来。
在组织上,各级领导要对所辖各部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所承担的任务、扮演的角色、从事的工作,在职责上加以明确,从源头上加以分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与的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 除了具备相应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知识外,掌握一定的领导艺术,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说也是十分重要的,领导艺术不仅是领导者个人素质的综合反映,也是领导工作体现创造性和有效性的必备要素。领导艺术主要包括:用人和用权的艺术、决策的艺术和人际关系的艺术。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管此次“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干部,更应该熟练掌握这些领导艺术。试想领导者如能将这些领导艺术运用到在实际工作当中,那么,“创先争优”活动所产生的实践效果就可想而知了。二、构建“创先争优”活动的保障机制 “创先争优”是现阶段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活动,这项活动涉及到人员的调配、经费的安排、内容和方法的制定等具体问题。“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因此,“创先争优”活动不是一纸空谈,它也需要来自各个方面的保障,才能保证这项活动的可持续性。为此,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认识,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加强人才的培养和建设工作,为“创先争优”活动提供人员保障。“创先争优”活动需要人来抓、需要人来管、需要人来干。因为,没有人的参与、组织和执行,这项活动是很难顺利开展的。所以,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人才保障机制建设放在具体工作的首位,要加大力度对“创先争优”活动的人员配备,要严格坚持专业化、年轻化、革命化的原则,把一批真学、真懂、真用;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才充实到工作的第一线。不仅各级党政机关要这样做,凡是设有党支部的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也要这样做。 其次,加大资金投入,为“创先争优”活动提供经费保障。“创先争优”活动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事关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具有很强的历史使命感和时代紧迫性,如何保质保量的完成好这项重任,资金的投入起着很
大的作用。这就要求中央和各级党政机关,要加大力度对“创优争先”活动的经费投入,不光要确立在头脑中,还要体现在行动上。要在统筹现有投入的基础上,制定长期计划,保证资金投入的可持续性。要健全投资体制,建立专项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率。尤其是作为经费主要提供者的财政部门,更是要在每年的预算当中预留出一部分资金作为本年度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专项经费,即使财政收入再困难,也要保证这部分款项的到位。三、构建“创先争优”活动的考核机制 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实际工作做得怎样、达到什么程度、成效如何,这都需要考核,考核是对过去工作的事后总结,也是对未来工作的预先部署。建立一套科学的考核机制,是“创先争优”活动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形成良好的运行状态的重要环节。 首先,要制定一套规范的考核标准。标准就是衡量事物和工作的准则。过去,我们经常以工作量来检验实际的业绩,这是不恰当的,因为在工作量足够的背后还有一个工作效果好坏的问题。如果只注重工作量,用工作量来代替工作效果,那么,不但起初的目标不能达到,而且还会适得其反。因此,考核“创先争优”工作做得如何,必须要遵循一套规范的标准。 要制定根本标准和具体标准,根本标准主要是从宏观角度用来考核“创先争优”活动能否帮助广大党员改造主观世界,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和认知能力,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自觉和主动地投身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建设中去。 具体标准则是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微观角度,来考核“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是否达到了政治进步、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稳定的目的。 在制定考核标准时还不能忽略一点,那就是标准具有的相对性,不同的单位和个人对同一个标准的适用效果会产生很大的差异,因此,标准的制定没有必要全社会统一,要坚持因地而异、因人而异、因时而异的原则,这样做,既可以与发展同步、与时俱进、节省开支,减少成本。
其次,要设计科学的考核内容和方法。如果说,考核标准解决的是考核的衡量标准的话,那么考核的内容和方法则要解决的就是“考核什么”和“怎样考核”的问题。基于这一点,笔者认为,考核内容的设计最好要遵循科学性和可行性,首先要从考核目标诸要素的内在关系着手,并以此将考核的目标进行分解,拟定出考核内容设计的最初设想。考核的目标应当包括具体的工作和实施工作的人,就具体工作而言,考核的内容包括:工作的性质、工作的量、工作的投入与产生效应的比值等;就实施工作的人,考核的内容包括个人素质、具体行为、完成工作的数量与质量等。拟定出初步的考核内容后,要广泛征求相关专家和部门工作人员的意见,要他们就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适用性提出建议,汇总完意见后,要召开会议集体商议,就具体项目进行修改和调整,最终确立正式的考核内容,并拟定成文,下发各单位、科室和工作人员。其次,考核的内容要抓住“创先争优”活动的本质特征和主要方面,要尽量少而精,要简单易行,具备可操作性,体现层次性和关联性,要以文字记录为主,数字、字母、图表、曲线等为补充,这样既能提高考核的精确度,又能更加直观、清楚的反映考核的结果。 能否对考核的内容做到细致入微、科学准确的评估,还需要方法上的保障。落实到“创先争优”活动的实际当中,就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要组建专门的考核部门,通过观察、访问、问卷、测试等综合手段对各部门“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进行定性和定量考核,各考核人员要深入第一线,对“创先争优”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调研,详细、深入的获取“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和进展情况以及广大干部的工作、学习和受教育情况,对调查的信息要详细记录和备案,对考核过程中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梳理,根据性质分门别类,分清轻重缓急。要坚持不定期的考核,要将考核的结果与部门经费的下拨量、部门领导和干部的升迁、评优和工资挂钩。对不合格者进行批评和处罚,对优秀者予以奖励。四、构建“创先争优”活动的监督机制 “创先争优”活动既是一项政治革新工程,也是一项思想建设工程,事关人心向背,国家安危,可谓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实际工作当中能否与中央精神保持一致,就需要建立监督机制,对“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控、指导,从而确保预期目标的顺利实现。就当前而言,应从以下着手:
第一,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和人员。目前,这样的监督机构可以是党委、纪委和宣传部门,也可以是上级部门和本部门下设的监督机构。监督机构要由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选举产生,直接受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领导,并对它负责,其他部门要配合监督机关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不得干涉或阻挠监督机构的日常公务。监督机构的组成人员必须有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业务能力,监督机构的领导要由有多年的经验和基层经历的人来担任,这样的组织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昂扬的战斗力 第二,强化和健全监督的方式。就性质而言,我国当前存在四种监督方式,分别是:党自身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民主党派的监督、媒体的监督。这四种监督方式紧密结合,共同构成了我国“四维一体”的监督体系。当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充分发挥和强化这一监督体系的重要作用。 “创先争优”活动,党的作用是关键,必须要加强党的自身监督。首先要严把入党关,要严格遵循入党的基本程序来选拔党员,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审查和考验、让真心为人民服务的人成为党员,保持党的纯洁性;其次,要增强党章和党纪的约束力,要将党章和党纪作为各级党员干部提高认识、规范行为的标准,对违背党章、违反党纪的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严肃处理,要“杀一儆百”,起到震慑作用;最后,要完善党委纪委的监督和巡视制度,要提高党委、纪委的工作效率和行政能力,增加党委、纪委的巡视次数,各级主管部门的党委和纪委,要达到这样的要求:“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到哪里,监督工作就践行到哪里。在此过程中,党委、纪委的监督工作必须要做到位,要突出角色,冲锋在前。 人民群众监督具有最广泛、最直接的优势。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党和政府的“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的怎么样,人民群众看的最明白,知道的最清楚。这就要求各级党政部门要做好以下几点:第一,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央关于开展新一轮”创先争优“活动的基本政策和本地区落实中央这一政策的具体部署,做到群众人人知晓,人人关注,心中有数;第二,政府部门要摆正姿态,积极听取群众对“创先争优”活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回复工作;第三,要保证群众监督渠道畅通无阻,在必要时,各部门还要设置群众接待室,集中受理群众反映的情况。
在开展“创先争优”的活动当中,各民主党派的监督必不可少。要使民主党派发挥其政治监督的有效作用,目前要做的是:提高民主党派的政治参与和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要给予民主党派充分的意见表达权,并确保这种权利的正常行使;强化政协的政治地位和作用,将政协会议提升到更高的层次;民主党派成员要勤下基层,就各级党委和部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就掌握的资料和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在人员的配置上,要增加一定数量的民主党派成员,主要的领导职位也应该由部分民主党派成员担任,共产党员身份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尊重本部门中的民主党派成员,在“创先争优”活动的计划、决策和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来自民主党派的不同声音,认真汲取当中的有益成分,改进工作。 在各种形式监督中,新闻媒体监督是成本最低、最有效的监督,因此,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尤其是主流媒体的监督尤为重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大力支持媒体发挥其监督功能,要从思想上把接受媒体监督纳入工作的常态,在开展“创先争优”的具体活动当中,要积极寻求建立与新闻媒体的互动机制;新闻媒体要积极跟踪报道各级党委和政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进展情况,在报道成绩的同时,也要敢于报道“负面”新闻,敢于给政府“挑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负面”新闻当作一面镜子,从中探寻改进工作中不足和问题的具体方法。 第三,改革和完善惩戒制度。惩戒,就是通过惩罚而警戒,构建“创先争优”活动的监督机制,改革和完善相应的惩戒制度,不可或缺。一方面,惩戒是监督的方式,即通过惩戒实现监督;另一发方面,惩戒是监督的目的,通过监督达到惩戒。在“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过程中,惩戒的对象是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犯错要惩戒。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为国家权力的拥有者和行使者,其责任和权利是对等的,任何权利都不能脱离责任而独立存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是“创先争优”活动的直接推动者,是实践这一决策的主角,因此,“创先争优”活动能否按照计划顺利进行,必须要改革和完善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惩戒制度。首先,要严格区分司法惩戒和行政惩戒,加强惩戒的合理性,面对“创先争优”活动实施过程中所反映的诸多问题,属于司法层面的,就应该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行政监察法》等相关法律给予相应的处分,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当中的警告、记过、撤职、开除或者《行政监察法》就监督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所受的处分;涉及行政层面的,应按照《行政机关处分条例》和地方性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罚,例如批评、检讨、纪律处分等等。其次,要坚持惩戒法定的原则、惩罚与教育并举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惩戒方式与责任承担比例符合的原则,要善于抓典型、拿主要领导“开刀”,做到受处分的部门和人员心服口服,也要让其他部门和人员认可,从而起到约束与惩罚、教育与预防的目的。最后,要充分考虑“创先争优”活动的特殊性,结合实际,在身份性惩戒和名誉性惩戒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的惩戒方式,真正做到惩戒制度粗中有细,粗细结合。笔者认为,扣发工资、强制学习、临时下调等新的惩戒方式就很不错,既易于接受和操作,又较快的达到惩戒的目的。 “创先争优”活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发挥新时期共产党员求真务实、锐意进取的时代精神,建立健全“创先争优”的科学评价体系和长效机制,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学校建立健全创先争优活动长效机制和评价体系之我见金台区蟠龙第一中学 郭 忠在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以党团员和先进教师为先锋,发挥模范作用,扎实有效的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践证明,有力的推动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无论是师德水平还是教育教学质量都有了显著提高。如何使这种优势在学校长期的保持下去?答案只有一个:在学校党组织建立创先争优活动长效机制。建立创先争优活动长效机制,目的是要建立能够较长时间持续发挥促进和保障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不断取得实效的运行机制。那么,如何建立健全创先争优活动的长效机制?一是要建立创先争优活动科学的管理机制;二是要建立创先争优活动有效的运行机制;三是要建立创先争优活动有力的监督机制,才能长效发挥促进和保障创先争优活动势头强劲、活力不减、成效不断的积极作用。 一、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 创先争优活动要顺利开展,扎实推进,不断取得好成效、新成效。首先,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创先争优管理机制,做到创先争优活动始终有人抓,有人干,有人管。 (一)建立常设机构,组织保障到位。一是要常设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认真履行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指导职责,做到日常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统筹兼顾、同步推进。二是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组织牵头抓总、各部
门积极配合,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创先争优活动常态化工作格局;三是要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构建“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员、青年团员、入党积极分子、先进教育工作者、中青年教师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合力共创作用。 (二)建立责任机制,落实领导责任。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履行好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指导。党组织书记要增强“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创先争优活动列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内容,细化到各项工作中,落实到每个党员和干部头上,使创先争优活动由“软指标”变成“硬任务”。要认真研究,积极谋划,科学确定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定位和突破口,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加强指导和加大舆论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尽职尽责地把创先争优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三)建立激励机制,引领价值取向。研究制定与党组织职能和党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奖励措施;制定争创“五个好”先进党组织和争当“五带头”优秀党员的具体奖励办法。在综合日常督查、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的基础上评先定等;进行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典型事迹报告会、“七一”表彰会、年度总结表彰会、以及通报表扬等多种形式的精神和物质奖励等;通过大力倡导和多形式开展比学习、比工作、比服务、比奉献,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实践活动,广泛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激发党员干部及全体教师敬业奉献、争创一流的工作热情和自觉行动,使创先争优成为每个党员干部、每个教职工的价值取向。 (四)建立查报机制,全程跟踪问效。上级组织部门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各校创先争优活动全过程进行跟踪督查问效和情况通报。一是深入基层督查,及时发现、协调和解决遇到的问题,认真总结好做法、推广好经验;二是依据督查、抽查或明察暗访形成月评价、季通报、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结果的情况通报;三是跟踪问效,对创先争优活动不重视、活动开展不扎实、效果不明显,或者存在偏差需要改进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对整改之后的情况进行复验,以确保创先争优活动环环相扣、扎实推进,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五)建立示范点动态管理机制,强化典型引路。一是按照“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培育、高质量创建、分类给力、整体推进”的思路,培树党建工作暨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二是根据示范点的党建工作基础状况,分类指导给力,有的放矢地指导和提升示范点的创建质量,总结和推广示范点的好做法、好经验,引导示范点有效发挥以点带面、激励先进、带动中间、鞭策后进、整体推进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对示范点进行动态管理,一年一验收,验收合格的继续作为示范点,验收不合格的取消示范点称号,对新赶上来的经过验收达到示范点标准的,获批示范点称号。 二、构建有效的运行机制 机制的活力在于运行,一台机器要持续正常运转,必定要遵循科学的运作规律和运行方向,同样创先争优长效机制要有效运行并取得实效,必定要确定具体的争创目标和努力方向,而且要规范建立并认真落实相关制度,才能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有方向,争创有标杆,规定的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一)科学确定争创目标,确保争创活动规范有序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应当包括近期目标、远期目标和具体标准等。创先争优近期目标要围绕创先争优活动的阶段性任务和业务工作实际来制定。创先争优远期目标要与落实“十二五规划”和党的“十ba大”任务相结合。创先争优具体标准
要依据争创“五个好”先进党组织和争当“五带头”优秀党员的共性标准来分别制定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具体标准;要对照党组织职能和每个党员岗位职责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具体化,使之便于记忆、便于操作、便于考核和评价;要紧扣党组织职能和党员岗位职责,做到在职党员“以岗定责”,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流动党员“认岗定责”,切实把党组织履职和党员岗位职责任务落实到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行动中。(二)规范建立各项制度,以落实制度体现机制效能要有效运行创先争优活动的长效机制,关键要从建立全局性、根本性的制度入手,通过建立和落实规范化、科学化的制度来体现机制的有效运行和长效保障作用的发挥。1.建立公开承诺制。建立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制,明确党组织争创“五个好”、党员争当“五带头”的承诺目标、承诺内容、履诺措施等。重点要围绕教职工和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承诺;围绕如何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出承诺,并采取适当方式向教职工和群众公开承诺,接受他们的监督和评议。 2.建立分级点评制。建立并认真落实领导分级点评制度,通过召开创先争优活动点评专会、集中汇报会、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各校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等情况进行点评。专会点评可与落实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评议相结合,原则上每半年或一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适时进行不定期点评,以点评促改进、促提高。 3.建立教职工和学生评议制。采取述职测评、设置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进行网络评议、发放调查问卷、召开教职工及学生评议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广大党员、师生和社会各界干部群众的意见,认真梳理汇总评议情况,提出整改措施,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提升教职工、学生及群众满意度,真正把创先争优活动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4.建立活动台账制。创先争优活动台账是创先争优活动的真实记载,是履诺践诺的执行手册,是解决实际问题的书面见证,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必备的档案资料。各校党支部都应当及时建立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践诺情况台账、点评情况台账、创先争优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问题台账,办实事办好事台账,评优树模台账等。三、完善考评监督机制坚持科学求实、简便实用、分类考评、公开公正、群众满意的考评原则,在实践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核监督,促进考核成果转化。(一)成立常设考评机构,确保考评科学公正。一是常设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认真履行考核工作职责,落实考核工作责任;二是建立层层抓落实的考核评价机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考一级;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档案,将考评结果录入考核档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负责地及时将汇领导分级点评,日常抽查、月小结、季度专评、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以及群众评议和满意度测评结果录入考核档案备用。(二)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促进考核成果转化。一是认真研究制定《创先争优具体标准和考核评价办法》,并将考核评价办法纳入党建工作和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考核分值权重。二是在实践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在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完善考核方式和程序,强化成果运用及考核监督。如:按照考核对象的行业性质和特点分类设置考核内容,试行百分制及加
减分考核,对工作有突出成绩和贡献受到国家级、省市级、区级或上级部门表彰奖励的,按照考核办法规定分别增加相应分值;对受到上级通报批评、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或创先争优活动偏离党委中心工作,不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的,按照考核办法规定分别减去相应分值。根据得分情况按照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以上)、合格(60分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进行排名定等。三是注重评价考核成果的转化运用,将考核成果运用到党组织和党员评优,教职工年终考评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单位年终综合目标考核中,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进行逐级表彰,并作为评选先进、干部选拔任用、教职工竞争上岗的重要参考;对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党组织和党员个人评先选优资格,并对党组织第一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三)强化监督评价机制,推动创先争优社会化。一是做好党内民主监督,重点围绕党员民主权利、党务公开、党员廉政行为、履诺践诺情况进行党内评议;二是做好党外群众监督,通过群众满意度调查、师德评议,督查通报等监督评价方式,把创先争优活动的履诺践诺情况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引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三是推动创先争优践诺监督的社会化,通过向报纸、电视、网站、服务对象等公开党组织承诺履诺情况,使创先争优活动向全社会透明,接受社会公众的全方位监督;通过典型宣传和辐射作用,广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使创先争优活动成为全体党员和教职工的自觉意识和积极行动。 2011-4-21